2008年6月8日 星期日

手段與目的

傳統上關於「手段與目的」這個議題的論述,可以分為兩種情形來討論:



第一種,也就是光明的、正義的、君子的、社會規範的那種。這種人認為



「目的固然重要」,但是所使用的手段卻不能違背某種準則,



這種準則雖然每個人都不大一樣,卻也大同小異。



其來源大部分是受到社會道德觀的規範,講明白了就是一種



「透過多數決的影響來達成的演化優勢」。這種人佔大多數,



而這大多數的人裡面的大多數人,常常達不到最初的目的,不過他們往往是正義的代表、



人類的救星、孟母的好鄰居。



第二種,也就是卑劣的、黑暗的、霹靂火式的那種。簡單的來說,就是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這種人常常會達到他的目的,不過他們是全人類唾棄的對象,



雖然達到了目的,卻常常被口水所淹死。



除了這兩種之外,還有一種高人,這種高人使用了一種全然不同的心態,



來面對自己的目的。



這種高人「為達目的」,先是「不擇手段地」將所有的手段給列出來,



接著並不像第一種所謂光明的一方,



依據自己毫無道理的固執來決定該不該使用某種手段;



也不像第二種所謂黑暗的一方,「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地」盲目般地使用手段,



而不顧一切後果。



這種高人能夠評估所有能夠達到目的的手段,所能帶來的後果,



並且將這些後果與自己原本想要達到的目的綜合評估。



最後,他可能選擇某種在演化優勢上多數決為「道德」的手段,達到目的;



或者雖然選擇了「不道德」的手段,



卻已經是在考慮到了人類的反應以及自己想要達到的目的之後,達到目的。



也可能,他在考慮了人類的反應之後,決定放棄達到自己的目的。



高人總是記得一句話:「溝通的唯一目的是得到想要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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