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經濟學家的實驗也證實了人們重視社會地位的程度不亞於重視薪資。假設今天有兩個工作讓你選擇,一個月薪二十萬,但你同事的平均薪水比你高;另一個工作月薪只有十萬,但你同事的平均薪水卻比你低。你會選擇那個工作呢?實驗的結果,居然有高達一半以上的人,選擇月薪十萬的工作[26]!
因此,勞工市場並不是傳統經濟學所描述的那種自由市場,儘管存在可以更輕鬆賺錢的工作,但勞工並沒有辦法單純考慮工作勞累度與薪資,而在各種工作之間自由選擇。勞工不過是沈淪式競爭之下的犧牲者──除非政府限制工時。
除了追求地位與形象之外,演化也讓我們的青少年罹患「青少年症候群」,具有不合理高的冒險精神
現在,是否賦予政府嚴格實行工時限制權力的選擇權,就交在你我手上。在做決定之前,不妨考慮一下這個問題:商人利用我們演化而來的口腹之慾,藉由「超常刺激」理論,使我們決定犧牲自己的健康,順從自己的渴望,大啖炸雞、冰淇淋,大喝號稱是果汁的糖水及化學香料混合物。這樣的行為,算得上是一種自由嗎?或者,老鼠自願爬上由人類製造的跑步輪,順著本能跑個不停而不願下來,這又算是一種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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