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永遠只能活在當下;但歷史卻挺有趣。
思考歷史發展的軌跡,可以讓我們正確地理解當下發生的事;
推敲當下發生的事,可以讓我們更好地理解歷史__
過去那我們所沒經歷過的歷史。(完蛋,我詞句之間越來越有紅味、共味、毛味)
想要透徹瞭解漢字,就必須先瞭解漢字是怎麼出生的、長大的;
換句話說,要瞭解古人是怎麼造字的。
提到造字,人們下意識地便會想起「六書」__那個古早古早以前,
東漢許慎所發明的一種「漢字歸類法」。
沒錯,六書,只是一種歸類法,
透過六書,的確有助於我們初步瞭解漢字。
但如果要更深入地,就不能只停留在對「六書」的鑽研上。
於是,我們需要藉助「以今鑑古」法,來「以今為鏡,可以知過去」。
而化學元素的漢字命名,剛好可以提供我們一個明顯的造字思路。
「氫」,外國科學家在命名時,就已經因為它是最「輕」的元素,
而命名為hydrogen。
而國人在翻譯時,也仿效外國人科學家的思路__
「因為hydrogen是最輕的元素,因此以『輕』這個字為基礎,
取『輕』的音,省略義符『車』,加上新的義符『气』,
而造出了『氫』這個字,來代表hydrogen__這個最『輕』的元素。」
如果單純地用六書來分析「氫」這個字,結論一定是極其單純的幾句話__
「以『气』為義符,『輕的右邊』為聲符的形聲字;
而『輕的右邊』,又兼表意。」
這兩種說法看起來差不多,而且前面那種好像還比較囉唆一點,
不過,後面傳統的說法,可能會導致人們跳入思考的誤區,
得出荒謬的結論。例如這個歷史上著名的故事:
『世傳東坡問荊公:「何以謂之『波』?」
曰:「水之皮。」坡曰:「然則『滑』者,水之骨也?!」』
這個故事,就是因為王安石利用傳統的六書分類法,
將形聲字單純地、硬性的一視平等。
再加上抓住出現機率極大的巧合不放,而將「波為水形皮聲」,
「過渡詮釋」為「波者,水之皮」。
因此,以上「氫」跟「波、滑」的故事給我們很大的啟發:
「傳統上之所以將某『形聲字』歸類為『形聲字』,
只是單純地因為古人有利用『形聲字』的原則,
即『以此為義,以彼為音』,來造這個字。
而形聲字這個集合,並沒有排除在造字過程中,
古人有意識地選用同時能『表意』的『聲符』,
也就是,『氫』這個例子。」
因此,說「形聲字的聲符不表意」,就像立法委員程振隆一樣,是錯的;
說「形聲字的聲符表意」,就像王安石一樣,也是錯的。
說「形聲字的聲符不僅表音,有的還兼表義」,
就像「【南一版】國中國文課本」一樣,
你不能說他錯,但這句話就跟我說「天有時候會下雨」一樣,
像嘴砲,說了等於白說;像打麻將卡張聽牌被人暗槓
聽了等於白聽,永遠等不到胡牌。
以下是「【南一版】國中國文第二冊教材內容疑義說明」
立法委員程振隆指陳:
錯誤內容:形聲字的聲符不僅表音,還兼表義……
正確內容說文解字敘:「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形聲字的聲符僅表音,不表義,江、河就是著名的形聲字代表,工、可二字意義完全與江、河無關。
敬答程振隆委員的質疑:一、「形聲字聲符兼表義」之說法於學術界確有此一說,文字學者林尹先生在其所著《文字學概說》一書第133頁:「形聲字的聲符除了表聲之外更有表義的功用。」又於第135頁補充:「不過形聲字所從之聲符,也有部分是無義可說的。」由此可證本局之說法確有學術之根據,但為求周延,將於再版時更改為「形聲字的聲符不僅表音,有的還兼表義」。
二、本局於課文中所舉形聲字之例,如第53頁:「橋、驕、轎的『喬』意思是『高』,喬遷指遷往高處;『橋』指高高的用木板架起來;『轎』指被人抬得高高的車子;『驕』本指高大的馬。」均為聲符表義之形聲字,絕非程振隆委員所說「形聲字的聲符僅表音,不表義」。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立法委員程振隆,
以部分代替全體,妄下結論,邏輯概念不清。
而課本負責人,只會提出籠統的、不會錯、無建設性的回覆。
今天利用了「氫」的造字思路,解釋了一部份的漢字,
姑且稱之「聲符兼表意形聲字」,要注意的是,
名字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造字思路。
如果拘泥於名字,認為,所謂「聲符兼表意形聲字」,
就只有類似「氫」這種造字思路的話,那就錯了!
因為,所謂「聲符兼表意形聲字」,只是從「果」去命名,
如果我們要從果去推導「因」,必須要非常非常的小心、嚴謹才行。
我們必須要知道,「連現代教育那麼普及,都有文盲了,
更何況古早時候?古時候識字的人有多少?
漢字發明以前,古人又是怎麼造「字」的呢?
欲知詳情,且聽下回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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