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30日 星期六

愛爆料的台灣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

台灣開始風行爆料文化。

所謂爆料文化就是,

開個記者會,手上拿著一些「資料」,

嘴裡說:某某某,你A錢、你性醜聞、你亂講話、你吃泡麵沒蓋蓋子、

你上廁所沒關門......

表面上看來,這種文化很好阿!

官員們勢必更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

可是,這樣真的好嗎?

當官員們無時無刻必須注意自己的言行,

又如何能分心,盡到自己該盡的責任?

又有誰敢做出一些創舉,對人民有益的創舉?

畢竟,不依照傳統走,一定會有風險。

而有些風險,本來是值得我們去冒的,

現今卻因為爆料文化,

讓官員們畏首畏尾,獨善其身。



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一切都是因果輪迴。

有什麼樣的選民,就會有什麼樣的官員。



而同樣的,

有什麼樣的病人,就會有什麼樣的醫生。

張維鈞在上課的時候,常常教我們一些自保的方法。

例如,有人中風找你急救,要趕快說你不會救,送到大醫院的急診室。

因為,你給病人急救,病人好了,會說他本來就是小病;

病人出問題了,你的行醫生涯也結束了。

另外,細辛之類的藥,本草備要就說有毒了,

不管你開了是不是會對病人有好處,

都不要開。

因為,不管病人吃了之後出問題是不是細辛害的,

他都會告你,而你也不用當醫生了。

這些行為,聽了或許會覺得很自私,

但如果醫生們不如此做,

以後「看醫生」恐怕要跟「探監」劃上等號了。

為什麼會有這些情形呢?

我想,是因為台灣的所謂病人意識抬頭,

漸漸習慣於壓榨醫生的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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