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

衛生署應該立法禁止醫師下班

成大實習醫師林彥廷遺憾過勞死而離開人間已經一年。



這件憾事不但激起積怨已久的醫師走上街頭,也讓所有台灣人開始重視醫師工時過長對病人安全所造成的危害。





昨天衛生署與醫改會、消基會、醫學生代表等各大團體,開會討論醫師是否可以納入勞基法。



沒想到衛生署醫事處石處長竟然用「關病床」來恐嚇台灣人民,並說出這樣的話:



「醫師不同於一般的勞工,對病人負有24小時全責照護的責任。」





如果衛生署這樣的言論是對的話,那為何現今醫師連續上班值班加隔天繼續上班,連續工作36小時之後,居然可以下班回家睡覺,棄病人於不顧?





依照衛生署的邏輯,醫師不但不該納入勞基法,政府還應該立法禁止醫師下班,否則就是懈怠「24小時全責照護病人的責任」!





石處長以前曾說過,「醫病之間是責任關係,不能輕率採取工時制」,意思是說醫生採取工時制就對病人沒有責任。



依照這樣的邏輯,總統適用勞基法,難道代表總統不用對台灣人民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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