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論治是中醫學的精華,它既是中醫診治疾病最重要的指導思想和醫療方法,又是臨床醫療的具體過程。所以學習中醫主要是要很好地掌握辯證論治。
——焦樹德,《從病例談辯證論治》
若要我利用最簡單的幾個字來代表傳統中醫「最明顯」(但不一定是最必要的)的特色,我會說是:「陰陽五行,辨證論治,以及辨證論治所帶來的同病異治、異病同治。」
陰陽五行的問題,後文再詳述。
我們先照例使用哲學家李天命所教我們的思考方法──先問「是什麼意思」,再問「有什麼證據」──來剖析「辨證論治」。
所謂辨證論治的「論治」,很簡單明瞭就是決定治療策略的意思,而令所有學中醫的人搞得一頭霧水的「辨證」兩個字,根據中國大陸中醫教材《中醫學概論》所解釋:
「辨證,就是『分析辨認』疾病的『證候』。他是診斷學的重要內容之一。」
很明顯地,這裡將「辨證」的「證」,解釋為「證候」,那麼到底什麼是證,或者說是證候呢?
《中醫學概論》接著說:
「證,是『綜合分析了各種症狀,對疾病處於一定階段的病因、病位、病變性質以及邪正雙方力量對比等各方面情況的病機概括」
哇!好長的一段句子,簡直比黑格爾的小邏輯或者現象學的哲學著作還難理解。沒關係,我們慢慢來分析。
我們首先要知道,這段句子是要用來解釋「證」這個「名詞」的,因此不論這段句子所描述的是什麼,它都該是個名詞。因此我們乍看句子開頭就出現了兩個動詞(「綜合」、「分析」),確實會嚇人一跳。
不過接著「綜合分析」之後出現的「了」這個字是重點,要是沒有「了」這個字,這句話就變成好像說「證」指的是「綜合分析各種症狀」這個「過程」,那麼再根據之前的引文,「辨證」的意思就應該是「分析辨認綜合分析各種症狀」這句不倫不類的句子吧!
這一定不是作者想要表達的。
作者用了「了」這個字,代表所謂「綜合分析了各種症狀」,是「在我們得到『證』之前的一個過程,是一種得到『證』的手段」,所以「綜合分析了各種症狀」這句話,並沒有直接解釋「證」是什麼。我們先記住這點,繼續討論接下來的句子。
「對疾病處於一定階段的病因、病位、病變性質以及邪正雙方力量對比等各方面情況的病機概括」,這句話的句型是這樣的:「對......各方面......的病機概括」。
這句話將「病因」、「病位」、「病變性質」以及「邪正雙方力量對比」並列,我們若是將之還原,這句話就變成是:
「對(疾病處於一定階段的)病因的病機概括」+
「對病位的病機概括」+
「對病變性質的病機概括」+
「對邪正雙方力量對比的病機概括」。
分析到這裡,這句話的荒謬之處就一覽無遺了。
究竟什麼叫作「對病因的病機概括」?
到底是「對病因的概括」還是「對病機的概括」?
是「對病位的概括」還是「對病機的概括」?
這裡的「病機」到底是什麼意思?
就算我們是用所謂語言哲學上的「寬容原則」,設身處地的為原教材編者辯護,這裡的「病機」就是「概括了(疾病處於一定階段的)『病因』、『病位』、『病變性質』以及『邪正雙方力量對比』之後,所得到的一種『病理機轉』」,我們將這個病機的定義代入原本,對於「證」的解釋的句子,就變成了:
「(綜合分析了各種症狀之後),所得到的一種『病機』,而所謂「病機」,就是概括了(疾病處於一定階段的)『病因』、『病位』、『病變性質』以及『邪正雙方力量對比』之後,所得到的一種『病理機轉』」
原來,原句所要說的是,「證」就是「病機」,「證」就是「概括了(疾病處於一定階段的)『病因』、『病位』、『病變性質』以及『邪正雙方力量對比』之後,所得到的一種『東西』」,而這種「東西」是什麼,我們還是不知道。
而所謂「辨證」,就是「分析辨認疾病的某種『東西』,而這種『東西』又是要靠著概括疾病的病因、病位、病變性質以及邪正雙方力量對比而來的。」
綜合以上分析,所謂「辨證」的過程,就是:
1)綜合分析各種症狀
2)概括疾病的病因、病位、病變性質以及邪正雙方力量對比
3)最後再去分析步驟2所得到的結果
原來,這句話費盡心思,使出「病機」這個障眼法,利用幾乎快要不合文法的句子,只是為了掩飾:
所謂「證」,原來什麼東西都不是!
難怪哲學家李天命要說:
「要把話說得晦澀費解,有何難哉?胡亂拼湊一堆玄乎其玄的術語,可謂易如反掌。有的人卻總是覺得術語有某種神秘的吸引力,『裡面必定有些深奧的道理』。」
若是利用同樣的「邏輯」,我們也可以為西方醫學創造出一個具有神秘吸引力的「相對於中醫的特點」:
「西方醫學的特點在於『辨魬論治』。
所謂『辨魬』,就是分析辨認疾病的『魬』。
『魬』,是綜合分析了各種症狀,對疾病處於一定階段的致病因子、發病器官、病理變化以及細菌與基因等各方面情況的病理機轉概括。
比起中醫的辨證論治,西醫的『辨魬論治』,更重視病人的獨特性,而達到同證異治、異證同治的效果。」
各位讀者,難道你真的可以從上述句子裡,得到「西醫的『辨魬論治』比中醫高明」這樣的結論嗎?
為什麼我們老祖宗會提出「辨證論治」這麼一個怪胎特點呢?
事實上,我們的老祖宗根本沒有提出「辯證論治」,提出「辨證論治」的,是我們的年輕祖宗。
正如近代名老中醫干祖望先生所言:「我們這批老中醫在解放之前,根本不知道什麼是辨證論治、辨證施治。」
辨證論治觀念的形成,根據中醫臨床以及文獻學家張效霞的考據,基本上是為了「盡快從根本上打破『中醫不科學』的歷史偏見,而將辨證論治作為『中醫學的基本診療規律』,以『和西醫學相區別』,並隨著中醫政策的貫徹而在中醫學界(1955年以後)迅速流傳開來的。」[1]
為什麼辨證論治可以作為中醫的一個特色,而與西醫相區別呢?
那就要說到辨證論治所帶來的另一個中醫所引以為傲的特色了,也就是「同病異治、異病同治」。
近代名老中醫干祖望先生:「我們這批老中醫在解放之前,根本不知道什麼是辨證論治、辨證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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